close

 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://taipei.forever-wind.com.tw/newsdetail-161.html

碩士孽子房產到手後卻忘恩負義,拆父床扔出門,贈與能否撤銷?

退休金全用來還房貸

〔記者蔡彰盛/竹市報導〕新竹市蘇姓老翁苦心栽培兒子取得土木工程碩士,還將市區30多坪的房地產贈與兒子,沒想到兒子拿到不動產後竟恩將仇報,把老父的床拆掉丟棄,不讓他睡,也不替老父付健保費,蘇翁悲憤依民法「防不孝條款」提起撤銷贈與之訴,新竹地院27日判准。

兒拒讓老父依附健保

蘇翁告訴法官,兒子自出生後即得到良好照顧及教育,一路培養他到取得土木工程碩士學位,95年間因兒子結婚,他將名下位於新竹市區的30多坪房地產贈與兒子,並約定兒子需按月給他生活費1萬元。

丟下老父 帶權狀搬走

沒想到兒子取得房地產後,開始對他冷嘲熱諷,大聲吆喝,眼中根本沒他這個父親,100年間甚至將他的床鋪拆解棄置,讓他無床可睡;101年他退休後,又拒絕讓他依附健保,害他須自行投保,才能持健保卡看醫生;更絕的是,兒子最後竟帶著妻小、房地所有權狀狠心搬走,自此音訊全無,不管他死活。

老人家戶頭 只剩2

蘇翁痛訴,畢生積蓄花費於家人生活及子女教育上,退休金也用來償還房貸,現已身無分文以維生,而兒子對他有法定扶養義務,卻罔顧為人子女之責,忘卻他贈與房地的本意,因此去年初他依民法「防不孝條款」規定,向新竹地院提起撤銷贈與。

撤銷贈房不孝兒 判准

審理期間,兒子經合法通知,從不出庭,法官認為他「視同自認」。

 

法官調查,102年也就是蘇翁退休隔年,銀行帳戶內僅有全年利息所得2000元,顯已無法支應生活所需,且民法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,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,而且直系血親相互間,更需負扶養義務,法官因此判決兒子需將房地產全部歸還老父。

[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]

arrow
arrow

   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