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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愛犬掙脫繩害騎士閃躲不及摔骨折,飼主判刑」

欲知本案法律解析:http://taipei.forever-wind.com.tw/newsdetail-297.html
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飼養毛小孩的飼主可要當心了!高雄市一名白姓民眾因飼養的愛犬掙脫繩索跑到大馬路,造成吳姓女騎士閃躲不及摔到骨折,吳女怒告過失傷害,和解金額又談不攏,高雄地院一審將白男判刑2月,如易科罰金需繳6萬元,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白姓男子飼養1頭中型犬,去年4月3日16時20分許,其本應注意其所飼養之犬隻須以繩索、鎖鍊拴綁以限制犬隻行動,以避免所豢養之犬隻隨意奔跑影響用路人之安危,竟疏未將其所飼養之犬隻拴綁妥,適有吳姓女子騎機車沿三民區河北一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,因白男養的犬隻掙脫繩索衝至馬路,吳女閃煞不及自摔倒地,造成左側跟骨骨折之等傷害。

嗣經警方據報到場處理,而悉上情。因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談不攏,白男表示僅能負擔新台幣3萬元,吳女怒告白男涉嫌過失傷害,高雄地院一審將白男判刑2月,如易科罰金需繳6萬元,可上訴。

〔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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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