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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欲知本案法律解析:http://taipei.forever-wind.com.tw/newsdetail-203.html

29萬上招桃花課程卻成效不彰,熟女怒控講師涉詐欺?檢方怎麼看?
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一名40多歲、經營咖啡廳的廖女,在顏女招攬下,參加其夫陳男舉辦宣稱能增加桃花、生意、改善家庭的身心靈成長課程,廖婦還找媽媽、弟弟一起參加,3人學費共29萬元,但廖女事後覺得未達預期效果,加上尚欠23萬元學費,遭陳男傳電子郵件追討,恫嚇「會把人頭賣給討債公司」,因此提告陳男、顏女涉嫌詐欺、恐嚇等罪,但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,課程成效為個人主觀感受,客觀難以驗證,信件部分也難認定有惡害通知,今將陳男、顏女不起訴。
廖婦控訴,100年10月至101年2月間,39歲的陳男在她的咖啡廳招生舉辦心靈成長課程,顏女為陳男課程學員,佯稱參加課程可以增加桃花、咖啡廳生意及改善家庭,鼓吹她加入課程,她還找媽媽、弟弟一起參加,學費共要29萬餘元,但她覺得桃花、生意都沒有增加,懷疑遭詐騙,所以學費尚未繳清,101年12月,陳男傳E-MAIL恐嚇她說「我會把人頭賣給討債公司,討債公司會追到家裡來」等語,她憤而報警提告。
庭訊時,陳男供稱,廖女曾在她的部落格分享覺得上課很有收穫,是她未依照課程規定念咒語才沒有桃花;生意部分因廖女不喜歡小孩到咖啡廳,有告訴她不要挑客人,但廖女都沒遵守,才會認為效果不如預期;顏女則否認招攬,表示僅和廖女分享上課心得。
檢方認為,身心靈成長課程成效為個人主觀感受,客觀難以驗證,另信件內容僅是表達可將債權讓予債務公司處理,難認陳男主觀上有恐嚇不法意圖,認定罪嫌不足,今將陳男、顏女不起訴。

 

[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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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用語一字雙關?屾=雙手比中指,網路象形文罵人遭判拘役?

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網路用語「e04」指的是「幹」字,那2個「山」字組合成的「屾」又代表什麼意思呢?朱姓男子在臉書使用「屾」、「操芝麻」等字眼批評政治立場不同的錢姓網友,錢男憤而提告,法官認為「屾」是出示雙手中指羞辱他人的動作,且發言用詞粗鄙,已構成侮辱,判朱男拘役50天,還要賠償錢男5萬元。

曾有1名歐姓男子在臉書上以「e04」辱罵高雄市某派出所,由於電腦鍵盤中文注音輸入法中(e即注音ㄍ,0即注音ㄢ,4即注音4聲),拼起來就是「幹」字,結果法官認定歐男構成侮辱公署罪,將他判刑。

近來網路上又出現另一個字眼「屾」,教育部國語字典裡找不到這個字的發音及用法,但電腦注音ㄕㄣ卻可以打出「屾」字,網路族群常用它喻為「雙手比中指」來罵人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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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憤難耐上網PO前女友合照、寫下批評文字,個資法究竟如何規範?

〔記者葉永騫/屏東報導〕枋寮鄉羅姓男子與女友分手,爭取子女監護權,竟PO兩人合照發表不當言論,屏東地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拘役50天。

法官審查,35歲羅姓男子與林姓女子為男女朋友,育有非婚生子女,兩人分手後了為了孩子的,羅男於是在去年11月連續兩天在臉書社群網站中PO出兩人的合照,還寫下批評的文字,質問女方沒有人性,對小孩不聞不問,還高姿能向生父要錢,引起女方的困擾,因此向法院提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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摸胸一把判刑4年,電擊狼得不償失。犯案時攜帶凶器加重刑期,法條如何規定?
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新北市吳姓男子利用夜歸女子小薇(化名)開門空檔,持電擊棒電擊小薇腹部,並伸出鹹豬手對小薇襲胸,見小薇反抗並大聲喊叫,吳男立刻摀住小薇嘴巴,二度電擊小薇,但仍遭小薇反抗掙脫。最高法院駁回吳男上訴,維持高等法院見解,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罪,重判吳男4年徒刑確定。

判決指出,前年10月2日凌晨0時55分許,小薇返回新北市土城區家門口,準備開啟樓下大門回家,28歲吳男竟拿電擊棒電擊小薇腹部,再抓住小薇手臂,強行撫摸她的胸部,因小薇放聲尖叫,吳男立即以手捂住小薇嘴巴,並再次電擊小薇。

由於小薇再次掙脫尖叫,吳男才鬆手逃離現場,警方循監視器畫面揪出吳男涉案,但吳男否認犯行,辯稱沒到過現場。

歷審皆認定吳男犯案,高院根據小薇指述再調閱監視器畫面,認定吳男就是電擊狼,痛批他對小薇身心造成重大傷害,犯後未坦承犯行又無悔意,判刑4年,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。


[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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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講錢傷感情,結婚18天,卻為財產分離鬧翻,訴請離婚卻衍生案外案?


〔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江姓男子「聽媽媽的話」,要求與新婚妻子財產分離,2人結婚18天就鬧翻臉,妻在臉書嗆夫「媽寶!」 江男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,才知妻曾有2段婚姻,是3個孩子的媽,經歷比8點檔還8點檔,法官認為2人婚姻根本名存實亡,判准離婚。
結婚18天為財產分離鬧翻
江男向法官指出,去年7月11日,他與彭姓女子登記結婚,母親建議他最好跟妻子辦理「財產分離制」,沒想到他向妻子提起後,她卻翻臉,開始敵視他的家人,還不時在臉書上嘲諷、羞辱他,甚至罵他「媽寶」,婚姻生活只維持了18天他就受不了,從桃園搬回台北,2人分居。
江男還說,2人交往期間,彭女曾拿出婦產科診所的藥包謊稱懷孕,他私下向診所查詢而戳破謊言,彭女甚至以投資名義騙他的錢,但他當時未加責怪,仍選擇結婚,沒想到妻子翻臉跟翻書一樣,氣得連控她詐欺、加重妨害名譽。
詐欺部分,台北地檢署以不起訴處分,江男聲請再議發回續行偵查;加重妨害名譽部分,由桃園地檢署將彭女聲請簡易判決,目前由法院審理當中。
妻曾未婚生女 2次婚
江男說,婚姻走到此,他深覺已經回不去了,向法院訴請離婚,豈料訴訟期間才知彭女先是未婚生下一女,且在83、86年間各有一段婚姻、各育有一子,早已是3個孩子的媽,他卻完全被蒙在鼓裡,江男因此向彭女感嘆:「就是提出夫妻財產分離制,才讓我看清了妳!」
彭女在法庭上反駁江男指控,指詐欺已獲不起訴;她會罵丈夫媽寶,是因江男不肯出面,都躲在媽媽的背後;至於過去的婚姻狀態,2人去登記結婚時,江男明明就看得到,他卻說不知情。
桃園地院法官審理認為,2人分居已一年多,從彼此互傳的簡訊判斷,彭女確實隱瞞過去的婚姻,至今2人訴訟不斷,婚姻早已名存實亡,日前判准離婚,男方也不用付贍養費或任何費用給女方。


[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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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妻送飯像餵狗、騙光積蓄,教授結婚56年訴離卻遭駁回,理由何在?

〔記者蔡彰盛/新竹報導〕黃姓大學教授結婚56年,指稱妻子跟他攤牌決裂,甚至探病時將飯菜放地上當餵狗,憤而訴請離婚;法官調查後卻發現黃男與小三同居10多年,自己理虧,且沒有具體事證足以證明無法維繫婚姻,判決駁回休妻之訴。

父外遇理虧 小孩也挺媽

黃男指控,民國48年結婚後育有子女3人,妻子自70年起即無端懷疑他與同校女老師有不當交往,常到校監視他,為此他多次被安全室主任叫去問話,並因妻子對他不信任,只好放棄到師院任職,以致無法從國立大學教授職退休,終身抱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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握有影片當證據行的通嗎?影像太模糊,告夫通姦,能否成立?

妻在電腦發現性愛片
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郭姓已婚男子被妻子發現電腦裡藏了14段疑似偷拍的性愛影片,郭妻據以控告丈夫與林姓、蕭姓2女通姦,郭男辯說是朋友轉寄,他非影中人,2女也否認是自己,法官勘驗發現影片拍得太爛了,不但距離遙遠,臉孔、身體特徵都沒有拍清楚,無從確定男女主角是誰,證據不足,判3人都無罪。

台北地院判決指出,郭姓夫妻已結婚15年,5年前郭男參加某協會的地方分會,先後認識林女、蕭女。前年5月郭妻在與老公共用的家用電腦內,發現有個影片資料夾,內有14段性交短片,其中一部檔名是「春(化名)」,恰為林女名字,另些影片有對話提及「小蓮」(蕭女),由於郭妻也認識此2女,而影片中的男子身形與聲音很像丈夫,怒控3人妨害家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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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過失原因百百種,一個水桶沒固定好,害騎士摔車,代價7萬?

〔記者彭健禮/苗栗報導〕苗栗縣頭份市一間商家,店門口的一個水桶,被強風吹上道路,造成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摔倒,左手臂骨折,騎士告商家過失傷害,並附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;法官認為,業者疏忽平白增添他人行車風險在先,但機車騎士也未注意車前狀況自陷撞上異物的風險,判決商家負責騎士醫療費用60%,約7萬餘元。

商家謝姓負責人,在店門口設有一個水桶,壓住立型廣告看板,但疏於注意水桶受風力影響位移的可能性,沒有加強牢固;10312月間,某日中午,這個水桶被強風吹上道路,結果,造成張姓機車騎士迎面撞上水桶,人車倒地,左手臂骨折。

張姓騎士告謝姓負責人過失傷害,並附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,求償16萬餘元,經法官審理,認為騎士實際上只需負擔12萬又37元的醫療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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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孽子房產到手後卻忘恩負義,拆父床扔出門,贈與能否撤銷?

退休金全用來還房貸

〔記者蔡彰盛/竹市報導〕新竹市蘇姓老翁苦心栽培兒子取得土木工程碩士,還將市區30多坪的房地產贈與兒子,沒想到兒子拿到不動產後竟恩將仇報,把老父的床拆掉丟棄,不讓他睡,也不替老父付健保費,蘇翁悲憤依民法「防不孝條款」提起撤銷贈與之訴,新竹地院27日判准。

兒拒讓老父依附健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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聰明反被聰明誤!高中老師求好心切偷加分,竄改分數挨告偽造文書?

〔記者陳冠備/彰化報導〕彰化縣某高中化學科老師,為提昇學生化學科成績,涉嫌在期初與期中考後,登入學生成績系統,將任教班的學生成績偷偷加分,讀卡系統無法加分的,就手動竄改答案,造成學生考高分假象,但是此劣行在去年11月遭人舉發,學校調查並將他移送司法單位,依違造文書罪偵辦。昨日彰化地檢署偵結,認為陳老師坦承犯行,所生危害非鉅,給予緩起訴1年,但應向公庫支付3萬元。

緩起訴書內容指出,任職某國立高中的陳姓老師(46歲),在去年9月期初考完畢時,即登入學生成績系統,將任教23年級共3133位學生擅自加4~5.8分;去年10月期中考完畢,陳老師再度登入成績系統,將任教123年級共4171位學生擅自加7~17分,同時還手動竄改2年級44位學生非選擇題答案,使之提高2~10分。

去年11月東窗事發,校方介入調查時,他又偷偷竄改2年級4位學生的手寫答案,惡劣行為已損害該校評量學生成績正確性與升學公平性,校方得知後大怒,依法提報司法單位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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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不愉快,一時怒氣難耐惹禍上身,怒摔發洩後竟換來兩萬元教訓?

〔記者吳政峰、吳昇儒/基隆報導〕基隆市一名18歲陳男曾與同齡的張姓女學生交往,兩人甜蜜時,陳男為了證明海枯石爛的愛意,擺闊買了一支上萬元的HTC手機當作定情物,沒想到之後感情生變,張女不願繼續交往,還把手機號碼換了,逃得遠遠的。

陳男不甘分手,張女又避不見面,陳男自認人財兩失,氣得跑到張女就讀的高職旁等她下課,等候多日,51日下午5點,陳男終於看到她從校門口走出來,立刻衝上前理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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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法前後兩樣情!素顏黑衣辦婚禮婚姻不成立?法官怎麼說?

〔記者蔡彰盛/新竹報導〕1名素顏黑衣新娘,會以此打扮出現在自己人生大事的婚禮上?法官說:「假的!」

法官:非公開儀式

結婚即將滿14年的林姓婦人,主張當年再婚的先生沒為她舉辦婚禮,而是普通餐會中隨口說了就算,先生拿出當天的照片想證明是公開儀式,明媒正娶有給妻子名分,但法官發現當天新娘居然是穿黑色的衣服,且無頭飾、無彩妝,不可能是婚禮,認定雙方未曾舉行結婚公開儀式,判決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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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路如虎口,交通糾紛層出不窮,以為沒事就離去,算不算肇事逃逸?

[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]45歲羅男駕駛400萬名車壓到路人左腳掌,傷勢不算嚴重,雙方在路口爭執對錯,路人要報警處理,羅男却逕行離去,換來肇事逃逸13月徒刑,必須入監服刑。

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,10312月羅男駕駛LEXUS460大型房車,經北屯路與太原路口,未注意兩車間應有間隔,停紅燈時右前輪侵入機車待轉區,壓過也在停等紅燈的張姓機車騎士左腳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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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委託人被告公司被訴侵害「人孔蓋專利改良」之新型專利權(訴訟代理人:本所 涂文勳律師),經原告公司提起智慧財產之訴訟案件。本案於103年11月3日言詞辯論終結,並由智慧財產法院於103年11月28日做成判決,本所委託人被告公司獲得勝訴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
一、 本件兩造爭點如下:
1.系爭專利是否擬制喪失新穎性。
2.有關系爭專利請求項1「連續彎折區」是否應解釋為「連續彎折空間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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